1.项目自查。课程负责人为课程思政示范项目质量标准的第一责任主体,结题验收材料需要围绕教学目标、教学内容、课程团队、课程案例、考核方法、效果评价、学生反馈和推广价值等方面进行总结。课程负责人应填写《井冈山大学“课程思政”示范课程结题报告书》(附件2,其中典型教学案例参照附件3模板提供)及提供有关支撑材料,并于2023年12月18日前在学校项目评审系统(质量工程)中提交。
2.学院(部)初审。所在学院(部)对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审核,明确评审意见,并在2023年12月22日前在学校项目评审系统(质量工程)中提交审核意见。
3.学校审核。教务处负责组织本轮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,结题验收优秀项目,优先推荐申报省级、国家级课程思政项目。